
为保证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,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,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进一步促进初中学校高质量均衡发展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制定霸州市2025年高中阶段招生实施方案。
一、招生对象
霸州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霸州市参加2025年河北省中考的霸州市初中应届毕业生(含霸州户籍,且回霸州参加中考的域外初中应届毕业生);民办普通高中除上述范围外,经廊坊市教育局批准,可面向廊坊市域内其他县(市、区)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二、招生计划
按照河北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,根据我市高中阶段8所学校的占地面积、建筑面积、教学用房、辅助用房以及专任教师数量等教育资源,预计霸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共计9050人,其中霸州市一中计划招生1680人,霸州市四中计划招生1600人,霸州市五中计划招生440人,廊坊市恒源学校计划招生900人;廊坊衡实高级中学计划招生500人,职成教育总校计划招生1360人,职业技术中学计划招生1370人,霸州市综合高中计划招生1200人(其中职高班200人,普高班1000人),其余生源列入霸州域外升学计划。
三、批次设置
2025年霸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共设置4个批次,依次是提前批、统招A批、指标批、统招B批。录取时按照批次顺序进行,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。
(一)提前批(特长生):霸州市一中、霸州市四中、廊坊恒源学校、廊坊衡实高级中学体、音、美、英语特色班等特长的考生,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%。
(二)统招A批(统招生):霸州市一中、霸州市四中招生计划的15%-20%。
(三)指标批(指标生):霸州市一中、霸州市四中招生计划的80%。
(四)统招B批:本批次对霸州市一中未完成招生计划、霸州市四中未完成招生计划、霸州市五中全部招生计划、廊坊恒源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、廊坊衡实高级中学未完成招生计划、霸州市综合高级中学(普高班)招生计划、霸州域外民办高中招生计划招生。
四、报考资格
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中。
(一)特长生:特长生是指普通高中学校实施特色办学而招收的具备体育、艺术、科技等特长的考生,及以外语等为培养方向的特色班考生。招生学校制定特长生测试方案,组织学生测试,取得测试结果。达到学校标准的考生获得报考资格,可填报对应学校特长生志愿。
(二)统招生:应届初中毕业生均有统招生资格。
(三)指标生:指标生资格认定条件:取得霸州市实际就读初中学校2年学籍或没有初中转学记录(部队人员子女和引进人才子女指标生资格按省、市有关政策执行),且经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、公示、确认的应届初中毕业生(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初中阶段复学学生)。具备指标生资格考生可参与“指标到校”招生。
五、录取办法
(一)廊坊市教育局根据全市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等,划定廊坊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,并向社会公布。中考成绩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不能报考普通高中。
(二)录取规则
本次招生录取分4个批次,按顺序进行。已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,并在考生信息库中删除。中考成绩相同的考生,依次比较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生物学、体育与健康、物理实验、化学实验、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,各科分数完全相同者一并录取。具体规则如下:
(1)提前批(特长生):霸州市一中、霸州市四中、廊坊恒源学校、廊坊衡实高级中学体、音、美、英语特色班等特长的考生,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%。
本批次设置1个单独志愿,录取结果依据中考成绩、报考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确定(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自主进行)。
(2)统招A批(统招生):录取霸州市一中、霸州市四中招生计划的15%-20%。
本批次采取单独志愿,考生只可填报1所学校,录取结果依据中考成绩、报考志愿确定。
(3)指标批(指标生):录取霸州市一中、霸州市四中招生计划的80%。
本批次采取单独志愿,考生需具备指标分配生报考资格,只可填报1所学校,录取结果依据中考成绩、报考志愿确定。
(4)统招B批(统招生):本批次对霸州市一中未完成招生计划、霸州市四中未完成招生计划、霸州市五中全部招生计划、廊坊恒源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、廊坊衡实高级中学未完成招生计划、霸州市综合高级中学(普高班)招生计划、霸州域外民办高中招生计划招生。民办学校招收本地生源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70%,域外招生不高于学校招生计划的30%。。
本批次预设置8个平行志愿,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(志愿有顺序)、一次投档”的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确定录取结果,由系统自动完成投档录取。
三、批次设置
2025年霸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共设置4个批次,依次是提前批、统招A批、指标批、统招B批。录取时按照批次顺序进行,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。
(一)提前批(特长生):霸州市一中、霸州市四中、廊坊恒源学校、廊坊衡实高级中学体、音、美、英语特色班等特长的考生,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%。
(二)统招A批(统招生):霸州市一中、霸州市四中招生计划的15%-20%。
(三)指标批(指标生):霸州市一中、霸州市四中招生计划的80%。
(四)统招B批:本批次对霸州市一中未完成招生计划、霸州市四中未完成招生计划、霸州市五中全部招生计划、廊坊恒源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、廊坊衡实高级中学未完成招生计划、霸州市综合高级中学(普高班)招生计划、霸州域外民办高中招生计划招生。
四、报考资格
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中。
(一)特长生:特长生是指普通高中学校实施特色办学而招收的具备体育、艺术、科技等特长的考生,及以外语等为培养方向的特色班考生。招生学校制定特长生测试方案,组织学生测试,取得测试结果。达到学校标准的考生获得报考资格,可填报对应学校特长生志愿。
(二)统招生:应届初中毕业生均有统招生资格。
(三)指标生:指标生资格认定条件:取得霸州市实际就读初中学校2年学籍或没有初中转学记录(部队人员子女和引进人才子女指标生资格按省、市有关政策执行),且经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、公示、确认的应届初中毕业生(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初中阶段复学学生)。具备指标生资格考生可参与“指标到校”招生。
五、录取办法
(一)廊坊市教育局根据全市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等,划定廊坊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,并向社会公布。中考成绩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不能报考普通高中。
(二)录取规则
本次招生录取分4个批次,按顺序进行。已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,并在考生信息库中删除。中考成绩相同的考生,依次比较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生物学、体育与健康、物理实验、化学实验、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,各科分数完全相同者一并录取。具体规则如下:
(1)提前批(特长生):霸州市一中、霸州市四中、廊坊恒源学校、廊坊衡实高级中学体、音、美、英语特色班等特长的考生,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%。
本批次设置1个单独志愿,录取结果依据中考成绩、报考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确定(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自主进行)。
(2)统招A批(统招生):录取霸州市一中、霸州市四中招生计划的15%-20%。
本批次采取单独志愿,考生只可填报1所学校,录取结果依据中考成绩、报考志愿确定。
(3)指标批(指标生):录取霸州市一中、霸州市四中招生计划的80%。
本批次采取单独志愿,考生需具备指标分配生报考资格,只可填报1所学校,录取结果依据中考成绩、报考志愿确定。
(4)统招B批(统招生):本批次对霸州市一中未完成招生计划、霸州市四中未完成招生计划、霸州市五中全部招生计划、廊坊恒源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、廊坊衡实高级中学未完成招生计划、霸州市综合高级中学(普高班)招生计划、霸州域外民办高中招生计划招生。民办学校招收本地生源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70%,域外招生不高于学校招生计划的30%。。
本批次预设置8个平行志愿,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(志愿有顺序)、一次投档”的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确定录取结果,由系统自动完成投档录取。
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
2025年6月20日